政府发文强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
2021-06-19 20:23:39点击:
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与安全环境的重要部分,燃气安全治理在全国各地处在严密、重点治理的阶段,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具相关治理政策。2017年8月7日,黑龙江省住建厅和质监局发布了《关于认真落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自动切断装置法定要求的紧急通知》,强调新房须带燃气切断阀报警器;已经用气的非居民用户应立即安装使用;具备安装条件的居民用户应逐步推广使用报警器或切断阀。文件中不仅政府、企业、用户权责分明,在政府、企业、用户三者之间建立起燃气安全联动效应,还响应了国家加大安全生产活动监督的行动,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值得各地方政府借鉴。
政府部门虽出文大力整治燃气安全,但是也受到部分行业人士的质疑:燃气设备市场质量参差不齐,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安装的报警器质量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安全事故,政府是否应该也要承担责任?其实不仅是报警器、切断阀,市场上其他燃气设备的质量本就造假严重,政府在出具官方文件的时候应当注意避免出现法律漏洞,避免好心办了坏事。本文以上述文件内容为例,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探索,希望对有关政府部门完善治理政策提供参考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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