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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矿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维护检修规定

2019-02-24 15:06:50点击:

1.技术标准

1.1依据

《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》 GB3836.1-83

《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隔爆型电器设备“d”》 GB3836.2-83

1.2电源:220V AC 50Hz

1.3基本误差:±5%FS

1.4报警误差:设定点浓度的±25%

1.5响应时间:吸入式<30s;扩散式<60s

 

2.完好条件

2.1零部件完整,符合技术要求,即:

a. 铭牌应清晰无误;

b. 零部件应完好、齐全;

c. 紧固件不得松动;

d. 接插件应接触良好;

e. 端子接线应牢靠;

f. 可调件应置可调位置。

2.2运行正常,符合使用要求,即:

a. 运行时,仪表应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;

b. 报警应准确无误;

c. 各功能开关、按钮应灵活可靠。

2.3设备及环境清洁,符合工作要求,即:

a. 整机应清洁,无腐蚀;

b. 线路敷设应整齐,标号应齐全、清晰、准确;

c. 工作环境清洁,无尘埃,无油污,通风良好,易于散热;

d. 设备存放环境应干燥,无尘埃,无腐蚀性气体;

2.4技术资料齐全、准确,符合管理要求,即:

a. 仪表说明书、合格证应齐全;

b. 系统原理图和接线图应完整、准确;

c. 运行记录、故障处理记录、检修记录、零部件更换记录应准确无误;

d. 报警、危险设定值及更改记录应齐全、准确。

 

3.校验

3.1采用计量行政部门批准、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资质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》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,或经计量认证的标准气体配气装置配置的标准气体。通常采用与被测气体相同的标准气体,或说明书上规定的标准气体。

3.2零点调整

3.2.1系统送电对仪器进行预热并达到说明书规定的时间。

3.2.2通零点气,调整零点电位器,使显示仪表指示为零点气样指示。

3.3仪表校准

通量程标准气,直至仪表显示值稳定,调整量程电位器,使显示仪表指示值为量程气样指示。

3.4响应时间测试

通量程标准气,从通气至仪表示值升至100%的时间,应符合说明书规定的时间(以连续测试3次的算数平均值为准)

 

4.使用和维护

4.1检测器的使用

4.1.1检测器为隔爆型设备,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下使用。

4.1.2一般情况下请勿动检测器结构的零部件。在确有必要拆装隔爆部分时,要严格遵守防爆规定。拆装时不得损伤零件的隔爆面和夹杂脏物。隔爆零部件复位后要拧紧相关的螺母、螺钉。

4.1.3在仪表通电情况下,严禁拆检检测器。

4.1.4检测器不得长时间在可燃性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条件下使用,否则会烧坏检测元件。

4.2维护

4.2.1定期检查指示、报警系统是否正常。

4.2.2每月检查一次零点。

4.2.3每3个月标定一次量程。

4.2.4应经常检查检测器防雨罩,防止意外进水,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,将影响其性能。

4.2.5检测器的检测元件经长期使用,其灵敏度可能有所下降。在标定量程时,经调整指示,若仍达不到要求,如此时无其它异常情况,则说明检测器需要更换新的检测元件。

 

5.检修

5.1有毒、有害气体检测仪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,强检周期为1年。每次检测完毕,必须重新检定。

5.2检修内容

5.2.1检测器透气罩应取下清扫。

5.2.2必要时更换检测器的检测元件:

a.切断报警器电源;

b.拆下防雨罩,取下检测元件;

c.将新的检测元件装上,并检查接线是否有误;

d.送电,并通标准气校验,校准零点、量程。

 

6安全注意事项

6.1日常维护必须由两人以上巡检和操作,要求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。

6.2可调试部件一旦发现异常,需立即检查、修复、调整。

6.3仪器的维护和操作,必须事先取得工艺人员的认可。

6.4装置正常运行时不允许随便修改参数。